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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中断时间较长如何补交

社保资讯 1年前 (2021-12-12) 阅读(56) 评论(0)

1、养老保险中间间隔一年,该怎样补交

养老保险中间间隔一年,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故不需要补缴。以后领保险时还是按正常算,前提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1)养老金中断时间较长如何补交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中间间隔一年,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2、养老保险中断后如何补交?

可以补缴的来,通常需要自下面这些材料:
1、报盘文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每人一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两份;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两份;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盖公章的单位补缴说明;
6、银联银行卡
带上材料去社保中心办理,因为每个区县办理的要求不完全一样,你可以提前问问51社保网,或者直接让他们帮你办理,可以省事一点。
望楼主采纳!

3、中断的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4、我的养老保险中断了多年了,还可以补交吗

现实生活里,职工可能因辞职、被开除或劳动合同终止等原因,离开原用人单位,应聘新的用人单位。

由于职工在重新就业之前处于失业状态,没有工资收入,因此中断缴纳养老保险。

另外,很多情况下,除了失业之外,职工还会因生病、受灾、生活困难等各种原因中断缴费。

也有部分职工认为缴费年限已达到法定最低要求而中断缴费。

那么养老保险中断,有何影响?
首先,中断缴费期间,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及缴费年限记录会完好地保留,不会清零。

另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还会不间断计算利息。

重新就业后,职工继续缴纳的保费与原来储存的资金累计计算,缴费期限与中断前的缴费期限连续计算。

过几年能补缴吗?
目前,我国大多地方已经下了明确规定,不允许补缴中断期间的保费。

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中断,未来养老保险待遇会受到较大影响。

首先,累计缴费年限会因扣除中断缴费年限而变短;

其次,计算养老金不再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是以中断缴费前的较低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因此,最终拿到的养老金会明显少于同期退休的其他参保人员。

例如,某职工1995年参保,2020年退休。2002年至2003年中断缴费2年,2010年至2013年中断缴费3年,累计中断缴费为5年。
从2020年往前推算5年为2015年,则其养老金计算基数是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
如果该职工未曾中断缴费,则应以2020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养老金。

5、养老保险中断之后,能否补交?又如何补交?

我们在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两大险种。虽然社会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但是如果产生了中断缴费现象,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额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如果一生是累计缴费的,那么应该按照其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参数计发养老金,但是如果一生累加中断了12个月就会前推用上一年的社平工资计算。 补办养老保险的办法: 1、如果你档案在人才或者职介存档机构,那么你补缴保险应与存档部门协商是否可以补缴。 2、如果你档案不在存档机构而在街道应看以下操作: 1)带着户口本、一寸近照一张到街道办理求职证手续。 2)拿着求职证到人存或者存档机构办理招工手续,然后再带着招工表到街道来办理提档手续。 3)带着从街道提出的档案和钱(每年3000多元)转到办招工表的存档机构办理上保险的手续。 注:1.在北京如果档案在街道一直存放,那么存放阶段的保险是无法补缴的,只能从你把档案转到存档机构缴纳费用才以计算你的缴费年限。 2.,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6、养老保险断档如何补交?

中断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补交养老保险有两种方式:

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

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原因造成的迟缴或漏缴,需由单位进行补缴。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比例为标准。

不允许企业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对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只记录一次缴费,对与原企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本人同时又在另一个企业就业的职工,必须在现就业发工资的企业缴费。

(6)养老金中断时间较长如何补交扩展资料: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构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三大部分。中国最初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的,其后,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又经历了合并和分离的过程。

2014年12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双轨制”矛盾将从制度和机制上得以化解。

城镇企业职工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 年至今)三个阶段。

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

(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

(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按岗位划分参保条件。计划经济的特征使人们一旦进入特定岗位就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3)保险体系层次单一,所有责任都由政府承担。而且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没有任何积累资金。

“文革”中,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文革”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

(1)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

(2)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

(2)企业完全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

(4)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

(5)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5 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首次引入个人缴费和缴费确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的局面,强调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

(1)统筹范围实际上仍以县市为主,与“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相距甚远;

(2)各地养老金收缴、支付标准不一,阻碍了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

(3)企业仍然担负着养老金发放和管理退休职工的责任;

(4)1995 年的改革导致前后两个实施方案并存,在制度设计和管理上带来新的混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造成资金运作上的账目、管理混合运行现象,给统筹资金挪用个人账户提供了方便;

(5)覆盖面依然很小,统筹层次依然很低。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隐性债务。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的过程中,由于一部分人的过渡养老金全部或部分没有个人积累,所有都要从社会统筹中支付,

但规定要求“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但又要求“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于是很多地区的缴费比例大大超过了有关规定;

(2)过高的费率负担使很多已参保的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拖延缴费;

(3)覆盖面虽扩大但一些非正规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仍得不到保障;

(4)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仅以省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各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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