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杭州市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产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可按规定申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小孩出生之日起六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如符合以上条件,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
一、杭州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二、杭州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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