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2020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出台了吗为什么还是看2018年的工资?
截止今天,天津2020年的老金上调细则仍未出台,
2、天津市2018年对企业退休人员还上调养老金吗
养老金每年调整一次,国家早就出台的政策。
3、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养老金上调吗,调多少?
以江苏省为例,2018年退休工人基本养老金上调的,以交纳25年养老金为例,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每月增加3.9元。
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的框架结构,是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
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更有利于长缴多得的体现。
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2018天津市退休养老金上调扩展资料:
以江苏为例,2018年退休工人养老金是上调的,上调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缴费年限(以交纳25年以上为例)每月增加3.9元。而且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2018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
4、天津市2018年增长的养老金为什么只补发了六个月的
六月补发发六个月的不就对了吗?7月份退休金不就是调整后的数额了吗。
5、天津市2018年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上调方案?
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以前的方案可以直接在网上查到具体执行方式,或者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查询
6、天津市为什么每年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都不提前公布调整方案。七月份发钱?
2019年天津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确实是在当月社保发放前就新闻报道的。
发布时间正常!不算提前吗?若拿别的省市发布时间与本市比较,本市也不算异常!!
进入人社局搜下发布新闻时间,见贴图:
7、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多少?
3月23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印发后,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8、2018年1月退休,天津地区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天津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工人员)。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自治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缴费年限×1%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
津劳局[2006]329号
第三条 1998年1月1日我市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一)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指数平均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a 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工资(退休前1年至n年的月平均工资,以退休当年至退休前n+1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准);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n为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2、在计算本人平均工资指数时,每一年度的工资指数和平均工资指数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以“年”作为计算单位,不满1年的月份除以1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第四条 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1、过渡性养老金=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缴费年限×1%
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部平均工资指数 全部平均工资指数=〔(a1/A1+a2/A2+„„+an/An)+b×1.00〕÷N a 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月平均工资(退休前1年至n年的月平均工资,以退休当年至退休前n+1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准); A1、A2、„„、An为本人退休前1年、2年、„„、n年的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为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年); N为职工视同和按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年)。
2、在计算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时,职工历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本人的实际缴费基数。但对于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实际缴费基数超过缴费基数最高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计算。
3、本市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1992年260元、1993年334元、1994年447元、1995年542元、1996年637元、1997年690元、1998年829元、1999年921元、2000年1040元、2001年1192元、2002年1355元、2003年1554元、2004年1813元、2005年2106元。
9、天津市2018年2月的退休,现在拿7000元,调整后拿多少钱
每个省份养老金调整都是参考当事人退休前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的,没有这个数据是没有办法帮你计算的。
建议你参考如下文件: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8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三)高龄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适当倾斜
1.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220元的,补齐到32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220元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220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份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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