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精神,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人员。在 2020年6月30日前个人尚未足额缴费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缴费,个人及时缴费后可按政策调整前个人已缴费人员对待。
二、对于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逾期未缴纳人员。一律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相关规定。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