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
有滞纳金。
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对不按缴纳期限延期缴纳养老保险施行的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金的一项惩罚警告,是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养老保险滞纳金收取标准:0.5‰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方法:养老保险滞纳金=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0.5‰
(1)养老金收取滞纳金合法吗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2、养老金迟交 要收取滞纳金 交不起 怎么办
滞纳金肯定是要收取的,如果交不起就只能选择退保。
养老保险退保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1.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这样收取滞纳金合理合法吗?
你的表格看不清楚。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4、养老保险金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养老保险拖欠有滞纳金吗?
依社会保险法规定,欠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养老保险滞纳金】关于养老保险滞纳金有哪些规定
为了明白养老保险滞纳金的来龙去脉,还得说说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版部分组成,第权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说,在补交养老保险时,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滞纳金是有必要的。当然,如果你及时地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就不会存在缴纳养老保险滞纳金的问题了。在这里小编要提示各位,使用社保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能有效的弥补社保中细化到个人的不足,如医保,按照保险比例上限,很多大病光靠社保时很难解决的,如果您有一份医疗商业保险(附: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就能在危机关头,帮您一把。
7、社会养老保险有几年没交,需要交纳滞纳金(或利息)吗?是国家政策吗?
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之前交过几年、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断缴了、我觉得你是没有必要在补缴的、也没法在补的(除特殊情况)、2011年没发布限购令之前是可以补缴的(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但是从2011年7月1日起,就是你愿意缴纳滞纳金也没法补了哦。
养老保险因为某些原因不想继续缴纳,从2010年1月1日起是不能退还给你任何的费用的哦、在这之前是可以的。
如果你缴纳了几年,我建议你还是从现在开始接着继续缴纳比较划算的。
8、请问养老保险必须每月交吗?国家有相关的法规吗?如没有按时交收取滞纳金合理吗?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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