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如果中途死亡该怎么办?
由直系亲属,拿着你的死亡相关证件证明,去社保局办理死亡社保手续……由直系亲属继承退还社保部分。
2、交险人中途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社保连续缴费人中途去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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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途去世,提供死亡证明,可以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但清算的钱只是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如果是有单位,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毫无疑问是缴费合适,而且规定存在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到那时如果全部是个人缴费的话,就需要考虑考虑了。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只清算个人缴费即8%的部分;如果个人名义缴纳,则需要缴20%的比例。这样来看如果比较短的寿命,来不及领取多少按月养老金的话,可以考虑停缴。
4、入社会保险人。如果中途死亡 那交的养老保险 怎么办?受益人是谁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受益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保险人生前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指定执行。
拓展资料
1、概念
社会养老保险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5、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6、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交10年中途死亡怎么办
参保人在职(未退休)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人中途死亡交纳的养老金怎么办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交险人中途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看是商业保险还是养老保险?
如果是社保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去世的,家属可继承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
如果是商业保险则看你所买险种的条款。
商业保险合同中有投保人(交费的人)、被保险人(保障对象)和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中途去世,保险合同中有豁免保费条款的,则该保单就可享受免交保费待遇,保险合同照常生效。保险合同中没有豁免保费条款的,只要按时交保费,保险合同照常生效。
如果是被保险人中途去世的,可享受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获得赔偿,保险合同终止。
8、个人交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受益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保险人生前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指定执行。上述的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有两种情况:1、个人直接缴纳保险费的有40%进入个人账户,60%进入社会统筹。2、单位代缴纳保险费的,个人承担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承担的全部进入社会统筹。个人账户资金的去向是按社会平均寿命与实际退休年龄之间按月平均计入参保人领取的保险金中。参保人的实际寿命未达平均寿命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有结余,可以退回。参保人的实际寿命超过平均寿命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没有结余,但领取的保险金中仍然包括这一块金额。
9、缴纳的养老保险钱中途死亡的,个人和企业缴纳的钱怎么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个体劳动者如按当地平均工资25%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其缴费之月起,就将其中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的14%纳入了社会统筹部分。
个体劳动者在尚不符合退休条件之前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纳部分,即从其缴费之日起按当地平均工资11%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扣除4000元抚恤金后,如果还有余款,应全部返还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个人缴纳以外的其余部分则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后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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