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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养老金怎么算的

社保资讯 1年前 (2021-12-13) 阅读(53) 评论(0)

1、新入职教师养老保险怎么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内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容。民办教师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否则不能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民办教师转为(包括招收)公办教师后,其连续工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算起。他们在两个以上学校任教,经过正当手续调动的,其任教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摘自:(81)劳险字5号
2、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被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在各类学校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入学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包括经正当手续调动,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的时间),可以与毕业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摘自:劳人险函【1982】11号
3、“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包括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摘自(87)教计字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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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退休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教师待遇问题,进一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过程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所需支出允许计入企业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是:退休工资=工资X(工龄/法定工龄)X((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X12X(75-退休年龄)注:75是指75岁

3、教师退休金怎样计算

1、、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其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计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1%的计发比例。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3、过渡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被保险人退休再乘以退休时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4、综合性补贴: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发放,主要包括: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渡性补贴。其中各项比利数据,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为准。

4、教师养老保险金怎么算

我上网查了有关教师交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教师都不属于交养老保险的范围。1、2006年《中国教工》第5期有专家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中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居民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认定中小学教师不属征缴范围之列。2、《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养老金和退休金的最大区别是资金列支渠道不同,退休金由财政列支,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其次是计发办法不同,退休金是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政策计算待遇,养老金是按各地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待遇。我们以前也没有交过,我们退休后有国家财政的退休金。难道退休后可以得到退休金和养老金吗?我认为不应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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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年以后退休的教师养老保险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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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年限为180个月这算为年限大致为15年。养老保险交的年限较多的在领取退休金时则可以多领取费用。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允许间断性缴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

6、大学老师的退休工资怎样计算

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这个你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妈妈的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X对应的比例。

7、教师辞职养老金怎么算

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算?
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离职后,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1、退休金:需要在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而且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领的,而且不是到单位领、是到社保机构领。
2、辞职:还不能领退休金,能办的只能是继续交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退休金,所以:现在还说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说退休金和社保不对口,所以辞职后作废,还需要从头缴付;还有一种说法是,视同缴付,由退休金转为社保。哪一种说法是对的?”:
(1)“有人说”说的不正确;
(2)不是需要从头缴付:如果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你交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时止;
(3) 但是,由于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如果你辞职后是到企业就职或是自谋职业,缴费的比例和数额会有所变化。
(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缴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转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会转为“养老保险”或社保的。
(5)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社会化养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经按社保制度缴纳、不再向前追缴。
4、“如果视同缴付,手续如何办理?”:是否视同缴费、视同缴纳的年限从何进起算:不用你办手续,而是单位的会计早已核算好的。

8、教师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这个你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因此,你妈妈的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x对应的比例。

9、小学教师的退休金是怎么算的

小学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退休的是中人,基本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一、新办法: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二、老办法: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28号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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